《筆尖網》 文/筆尖財經
在資本市場的舞臺上,IPO本應是企業穩健前行、邁向公開市場的重要里程碑,然而,一些企業卻妄圖帶著“病癥”闖關,攪亂市場秩序。
《筆尖網》關注到,5月23日晚間,深交所公布了對兩單IPO撤回項目及其中介機構的處罰,其中中鼎恒盛氣體設備(蕪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鼎恒盛”)及相關當事人被給予紀律處分。
公告顯示,經查明,在發行上市申請過程中,中鼎恒盛及相關當事人存在未披露影響財務信息可靠性的重大內部控制缺陷、未充分披露研發費用內部控制不規范的情形、未充分披露收入確認存在的不規范情形、未完整披露對賭協議的特殊權利條款。
交易所對中鼎恒盛給予一年內不接受其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處分。對中鼎恒盛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羅克欽,實際控制人、董事、副總經理楊瑞杰,財務總監施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此前,中鼎恒盛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公司的主營業務為隔膜壓縮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其中公司銷售的隔膜壓縮機包括整機和核心組件,以整機銷售為主。
招股書顯示,2020年至2022年,中鼎恒盛的營業收入分別為0.70億元、1.42億元和2.40億元,三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為84.90%;凈利潤分別為1718.16萬元、3847萬元和7367.43萬元,營業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高達107%。
中鼎恒盛原計劃募集資金10.03億元,募集資金投向隔膜壓縮機智能化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營銷及服務網絡建設項目、企業信息化升級改造項目、補充流動性資金。
監管此次嚴打IPO“帶病申報”,彰顯了刮骨療毒的決心。資本市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問題企業的“避風港”。這不僅是對企業行為的規范,更是對保薦機構、中介機構等各方責任主體的有力震懾。監管利劍高懸,任何試圖挑戰底線的行為都將付出沉重代價。
從長遠來看,這一舉措恰似為資本市場注入一劑“強心針”。健康的市場環境是吸引優質企業的根基,當投機取巧者被拒之門外,實干興業、合規經營的企業方能脫穎而出,獲得充足的發展資源。投資者也能在一個更加透明、公正的氛圍中,放心地參與市場投資,助力實體經濟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