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訪網數據?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訂案。此次修訂進一步規范公司內幕信息及未公開重大信息的保密與使用流程,明確董事、高管及外部單位在信息報送中的責任,以防范內幕交易風險,保障投資者權益。
制度要求,公司在定期報告及重大事項編制期間,嚴格限制未公開信息的知悉范圍,董事、高管等人員非經董事會授權不得對外泄露信息。外部單位因法規需報送信息的,公司需將其相關人員登記為內幕知情人,并書面提示保密義務。若因外部單位泄密導致公司損失,公司保留追償權利;涉及證券交易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修訂后的制度強調,外部機構在研究報告等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未公開信息,除非與公司同步披露。公司還將加強對社交媒體信息的管控,確保未公開重大信息在內部流轉中的保密性。
此次修訂是公司繼2022年4月后第二次調整該制度,旨在適應監管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內控體系。新制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及后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