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訪網數據? 上海第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第一醫藥”)于2025年6月修訂了《董事會議事規則》,進一步規范董事會運作流程,提升決策效率與透明度。新規則明確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并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可依需設立。董事任期三年,連任獨立董事不得超過6年,且職工代表董事占比不超過半數。
修訂后的規則細化董事會會議召開條件,包括定期會議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一次,臨時會議需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議下召開。會議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臨時)發出,緊急情況下可口頭通知但需說明理由。董事會決議需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關聯交易等事項需無關聯董事過半數同意,若不足3人則提交股東會審議。
規則強調董事履職責任,要求董事親自出席或書面委托他人參會,連續兩次缺席且未委托視為失職。會議記錄需詳細載明表決結果,董事對決議承擔法律責任,違規決議導致損失需賠償,但異議記錄可免責。檔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此次修訂強化了董事會決策的規范性,明確回避表決機制,并優化通訊會議方式,兼顧效率與合規性,有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強投資者信心。規則自股東會批準后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